反轉了!台海巡被迫改口:與大陸船“多次碰撞”,但“忘了錄影”
2月14號大年初五,一艘大陸船在廈金海域被台海巡船追逐中翻船,4人落水,2人身亡。事件真相一直沒有公佈,外界不斷要求公佈現場錄像,還原真相。沒成想,就在死者家屬團抵達金門當天,台方終於發聲說,海巡人員當時「忘了錄影」 。
大陸家屬團等人到金門後,要求查看事發現場完整視頻,但金門海巡隊就是拿不出。 20號下午2點左右,消息傳金門檢方將發新聞稿,外界猜測要公佈視頻,結果檢方又讓外界等了近6小時後才出面說明。
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說,經訊問金門海巡隊,當天執勤隊員說,因為追逐時間很短,雙方船隻都在超高速行駛,對方還不斷蛇行,海巡隊「還沒來得及拿出錄影器材",雙方就"發生碰撞" ,大陸船當場就翻了,海巡隊急著救人,根本就忘了錄影。檢方勘查巡防艇,發現上面沒有固定的監視錄影器材。
大反轉。
海巡署原本一口咬定大陸船"蛇行拒檢,不慎翻船",根本沒提有碰撞這個關鍵細節,而且是"船身多次接觸"。
依海巡署說法, CP-1051巡邏艇沒有配備全船監視系統,執勤人員需要依靠手持式攝影器材取證,器材平時放在駕駛艙內。這次驅離過程中, CP-1051艇上有4人,2人預備登檢、1人操控船隻,另1人負責瞭望警戒與取證。但因為陸船"蛇行拒檢逃逸",高速追逐狀況下,船身多次接觸,巡邏艇也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,海巡人員"在高度專注維持平衡及準備強靠登檢狀況下,負責搜證人員來不及拿取搜證器材進行取證」。
海巡分署負責人說,本案發生僅歷時5分鐘,因為驅離過程中沒能全程錄影、錄音,導致無法將關鍵事實完整呈現, 「但我們相信司法機關的調查程序必定可還原事實,也期盼社會各界相信台灣的司法調查」。
台方既然在一個細節上改口撒謊,完全有理由懷疑他們有動機在所有環節上都意圖欺騙。解釋已經站不住腳,公信力蕩然無存。憑什麼還相信?
海巡上崗必配攝錄器材,處理時開機,這是常識和標準操作,是海巡「新手」操作不熟「沒開機」?新手怎麼有資格在敏感水域值班?
且不說缺乏關鍵證據還能不能拼出完整真相,海巡署的改口本身就已經讓自己解釋喪失說服力。第一時間的說法是大陸船蛇形逃逸,隻字未提"碰撞",看起來像大陸船"畏罪潛逃",咎由自取的樣子。結果,在被大陸方面當面討要錄影時,才擠牙膏似地改口說"發生碰撞",但"沒開機"。
第一時間不誠實,已讓自己陷入百口莫辯的境地。要追問的是為什麼第一時間不說實話,不敢說,不能說,還是不讓說?為什麼事發後第一時間不主動公佈實情,要隱瞞什麼?事發後幾天內,海巡署和更高層單位「海委會」、「陸委會」等是怎麼對口型的?
這些單位主管期間還在對外放話帶輿論風向,「海委會」主委管碧玲在死者家屬抵達金門當天還嘴硬,批駁大陸海警船登檢台灣遊輪,說要教育台灣船,「如果對方有登檢要求時不必停留,不要仍對方登檢查,要立即通知海委會馳援」。
海巡署非要等死者家屬到了金門當面索要視頻,才被迫交代。之所以被迫是因為還有兩名生還者,他們是「船隻多次碰撞」的經歷者,可以還原部分真相。他們的說法和海巡署的一面之詞一定對不上,海巡署已經紙裡包不住火,才不得不交代!
設想一下,如果大陸這次沒派人到金門,如果4名落水人員全部遇難,沒有生還者,死無對證,海巡署還會交代「船隻多次碰撞」嗎?
死難者家屬要的不僅是人,更討公道和真相。如今就用"沒有錄影"擺爛,輕描淡寫"未開機",讓受害方情何以堪?難怪死者家屬拒絕火化遺體。
現場執行驅離的海巡人員會不會被當成「臨時工」處理?現場到底是"沒開機",還是畫面實在不宜公開,錄後"被消失"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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